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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它即可:一人得病,全家保费减免

司书甲 小司淘保
2024-10-29


当代社会人的朋友圈里,多多少少都会有几个卖保险的。


有了他们,你足不出微信,就可以知道当地发生了什么坏事,国内发生了什么坏事,全球发生了什么坏事……

 

而这些坏事的症结都在于:没买保险。


但你也不能怪他们,谁让保险这东西,生来就不讨喜,总和风险相伴。

 

可以说,保险每一次成功理赔的背后,总有那么一款坏事相伴。

 

关于保险成功理赔这事儿,

不宣传吧,赔了钱还不落好。

宣传过了吧,就是在当事人的伤口上狂撒盐,又讨了个坏名声。


 

保险的名声坏,那都是渊源的。


在过去几十年里,保险市场基本是拓荒时代。

拓荒就意味着野蛮。


90年代,保险代理人制度解决了下岗失业潮问题,

但与此同时,带来的是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。

 

代理人的野蛮营销,再加上当初保险产品不成熟导致的拒赔,对老百姓来说,很难留下什么好的印象。


而且,新闻行业又秉持着一个潜规则:凡是流血的,才算作新闻头条。


保险的益处只字不提,而对那些偶尔发生的个例,比如拒赔、骗保,那可真是大幅报道。


保险一次次因为负面消息上头版头条,

久而久之,老百姓一提起保险,就是“坏”。


这就好比,你怎么能让人相信,在一群狐朋狗友、酒肉朋友中间,真的有一人是坐怀不乱的圣贤?


 

所以,今天说个保险的正面例子。


我有一个朋友,张三。

是家里的经济支柱,和家里的太太互相给对方购买了重疾险,保额50万,每年缴费8000,缴20年,附加“投保人豁免”“被保人豁免”


情况如下:

张三,投保人太太,被保人张三。

张太太,投保人张三,被保人张太太。


投保三年后单位体检,张三被查出患有原位癌,拿到了10万的轻症理赔,接下来17年的保费共计13.6万,张三不用再交了,但50万的重疾保障仍然有效。


而且,张太太的保费也不用交了,因为张三是投保人。

 

这就是投保人豁免、被保人豁免这两个条款的功能,

可说是保险合同里最具有人性化、最能体现情感温度的条款了。


 

咱再详细解释一下,

 

被保人豁免,就是说因为张三得病,张三自己的保险,剩下的保费不用交了。


这个条款看上去很奇怪,毕竟被保人是张三自己,得病都出险了,后续的保费当然不用交,这不就是重疾险的责任吗。


但因为在重疾险里,除了重疾,还有轻症、中症。


重疾险的保险合同一般都会规定,若是被保险人因为轻症、中症理赔之后,重疾责任依然有效。


有效其实意味着你要继续花钱。


但目前主流的重疾险都会自带被保人豁免。



某产品被保人豁免条款

 

投保人豁免,则是说因为张三得病,张三出钱给太太买的重疾险,剩下的保费不用交了。


投保人豁免,这条款出现的方式比较花式。


有的产品是以单独的附加险出现,和其他险种组合使用,有些直接写在保险合同里,像被保人豁免一样。

 

但不管这条款以哪一种形式出现,它都被标好了价格。


在同样的条件下,含投保人豁免和不含投保人豁免的保费,差距大概几百块钱的事。

 

如果是在线下买,可能会更贵点。


我的建议是,尽量加上这个责任。


给投保人上豁免,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,大人给孩子投保。


大人要是出了什么事情,附加条款以后,孩子保险的保费就不用交了。


夫妻之间,也同样适用。


不过,还得考虑这种情况。


投保人的年纪越大,为了这一条款付出的保费就越多,换来的保费减免也就越少。


这个时候,这几百块钱,到底是加上投保人豁免,还是投保人自己上份百万医疗险,或是其他产品,那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。

 

不知道如何做决定的,或是还有其他保险疑问的,随时可以call我们的小助理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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